留言板管理規範
一、本校設置學生留言板主要目的在提供本校同學對校務發展建言之管道,相關行政人員將於3日內回覆。
二、非關校務發展之議題,請於聊天室留言,行政人員將不予回應。
三、為維持留言板之水平,凡涉及不雅言論、惡意攻訐、侮辱師長及無關校務發展者,管理單位將逕予刪除。
四、短時間內重複主題與內容之留言,管理單位將保留最初留言,餘逕予刪除。
注 意
一、請勿以謾罵、人身攻擊或不雅文字、謠言登於留言板
二、禁止任何帶有政治、歧視性或有違善良風俗的言論
三、請務必以理性討論相關主題
網路犯罪涉及刑責
1.網路恐嚇
法律規定:刑法305條
法律內容: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網路誹謗
法律條文:刑法310條
法律內容: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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